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,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一级能效(水效)标准的电冰箱(含冰柜、冷柜)、洗衣机(含洗干一体机、洗烘一体机)、电视机(含激光电视、智慧屏)、空调(含家用分体式空调、家用风管式空调、家用中央空调,不含空调机组及空气能、空气源设备)、热水器(含家用燃气热水器、家用电热水器,不含以供暖供热为主要功能的壁挂炉热水器、采暖炉等)、电脑[含台式计算机(限主机)、笔记本式计算机、计算机一体机(含移动触屏电视)]等6类家电产品,以及单价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、平板电脑、智能手表(手环)、智能眼镜等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。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%,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,其中,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,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。 2026年8月8日起至12月31日(后续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政策变化适时调整),每日9:00—24:00。 打开淘宝&天猫平台,搜索“山东国补”,选取“烟台家电/数码”,进入烟台国家补贴页面,根据规则领取优惠券,选择拟采购的商品,确定购买后,提交并支付订单,即可享受补贴。 3.补贴资格申领人、付款人、收货人须保持一致,购机发票抬头载明的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一致,单张发票仅能对应单件补贴商品,并需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(不含配送费、安装费等服务费用)、享受补贴资金数额、实际支付金额等必要信息; 4.对活动中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,将取消其补贴资格,并追回国家补贴资金。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