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编的江苏省地方标准《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该标准适用于省内设市城市建成区,涵盖道路清扫保洁、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及公厕保洁等重点业务,并构建了可测量、可考核的作业质量评价体系。此次修订增设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作业内容,要求落实人员防护和全域环境保洁,以规范应急状态下的环卫作业流程。该标准的出台为全省环卫作业质量核查与绩效考核提供了依据,补齐了应急处置与常态管理并举的短板。 9月15日,记者从市城管部门获悉,由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编的江苏省地方标准《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》(DB32/T 5385—2026)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。 该标准适用于省内设市城市建成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,涵盖道路清扫保洁、生活垃圾收运处置、公厕保洁等重点业务。标准明晰作业等级划分,细化量化管控指标,构建起可测量、可考核、可追溯的作业质量评价体系。 为提升环境卫生应急处置能力,强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保障,本次修订增设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作业内容,要求依据相应管控措施,落实作业人员防护、全域环境保洁等工作,规范应急状态环卫作业流程。 该标准的出台,既确定了全省环卫作业质量核查、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,又明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况作业要求,补齐了环卫作业应急处置与常态管理并举的短板。 该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设市城市建成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,涵盖道路清扫保洁、生活垃圾收运处置、公厕保洁等重点业务。 增设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作业内容,要求依据相应管控措施,落实作业人员防护、全域环境保洁等工作,规范应急状态环卫作业流程。 确定了全省环卫作业质量核查、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,明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况作业要求,补齐了环卫作业应急处置与常态管理并举的短板。





